|
昨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就听证事项中争议比较大的条款———“机动车负全责”和“自行车载人”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本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表决“实施办法”。 就争议最大的“机动车负全责”,法制委员会建议对法规草案作3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 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备受市民关注的本市首次立法听证会在召开一个月后有了结果。昨天,《北京市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报告根据听证陈述人意见,建议对“机动车撞人负全责”作出三方面修改和完善。记者发现,立法听证报告对如何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进行了细化,提出: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章,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且又采取了适当避免交通事故措施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该报告建议:增加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
从现在起,昌平区的小学生都要必修交通安全课了。由昌平区教委和昌平交通支队联合编写的《小学生交通安全学习手册》被发放到昌平区的所有小学生手中。这意味着交通安全被纳入了他们的日常教学。
内容:六个年级由浅及深
这套手册共分6册,按照小学六个年级区分,每年级一册,内容由浅入深。比如一年级学生主要学习认识车辆、简单交
因司机驾驶的车辆大灯亮度不够,撞伤违章骑车人的北京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昨天从宣武法院领到了索赔7万余元的民事起诉书。 今年2月20日晚11时05分,银建公司的司机孙某驾驶出租车在宣武区白广路白纸坊路口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正碰上骑自行车的于女士由南向东拐弯,于女士骑着自行车拐进了机动车道,孙某因刹车不及,撞上了于女士的自行车后部,造成于女士头部受伤。事后于女士经医院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脑内血肿,头面部皮肤擦伤,
本报讯 “机动车负全责”须同时满足三个前提条件,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如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且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昨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建议修改和完善“机动车撞人负全责”等争议比较大的条款。 细化事故
北京市关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在征求市民意见过程中,质疑“机动车撞人负全责”条款的市民占到绝对多数,这一事态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日前,北京政府网站公布新交法实施办法听证报告,向北京市立法机构建议,实施办法增加有关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划定的条款。非机动车、行人违章,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将只按国家规定最低比例和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注重民意,尊重民意,这无疑是北京市在法制建设方面的一大进展。然而,新交法不是一个赔偿法,而是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获悉,最近有关“撞了不白撞”的诉讼纠纷案件激增。今天,门头沟区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因事故认定行人负全责,而行人状告司机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
-行人全责
按法律规定还可获赔偿?
今年7月3日
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萧萧)以大灯强度不够为理由,违章被撞的骑车人于女士将机动车车主告上宣武法院,索赔7.8万元。昨天,北京银建实业公司领到了这份起诉书。
今年2月20日晚,在白广路白纸坊路口,银建公司出租车司机孙某驾车与进入机动车道骑车的于女士相撞。9月,于女士手持10级伤残鉴定书向银建公司索赔。于女士的索赔依据是宣武交通支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责任书认定:于女士骑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属于违章;孙某机动车经检测,右大灯“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首都之窗”网站全文发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就9月3日举行的立法听证会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机动车撞人负全责”等争议比较大的条款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交通安全事关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听证会之后,结果如何,也为人们所关注。而过去不少听证会,往往“听而不
二手车市场的交易量又有增加,但其中不少车主和准备买车的人不知如何办理交易,对交易合同的填写也不太清楚。对此我们特意请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员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二手车交易合同的填写。 在北京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内都有公司合同和工商局制定的交易合同,一般来说消费者通过中介购买二手车都是有正规合同保证的。但是在某些个人之间直接交易的形式中,往往个人之间车辆产权转移的合同容易被忽视。我们通过对一些个人直接
|
Digg排行
网站搜索
热门搜索
|